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区全面启动实施
为解决参加职工医疗保险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保障问题,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我区全面启动实施。日前,从区医疗保险处获悉,凡参加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均被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护理保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10元标准筹集,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筹集基金结余中划拨60元,从财政补助和福彩公益中划拨15元,从个人账户中划拨35元(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由个人缴纳)。
经了解,目前我区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有三家,分别为:淄川区留仙湖老年养生中心、淄川区孟子山老年公寓和淄川天伦老年公寓为我区符合医疗专护准入条件的参保职工提供医养结合或社区养老两种形式的医疗护理服务。其中,在医养结合机构的护理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社区养老机构的护理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不足月的每天分别为40元、30元)。
我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患病、非因工外伤等原因长年卧床达6个月以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经专家鉴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享受护理补助金。(区人社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