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检察院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
一年一度的开学季,除了军训,法治教育也越来越成为初高中新生必不可少的“开学第一课”。9月9日、10日、24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苗苗课堂”走进淄川区金城中学、淄川二中、淄川中学,为初高中新生带来了一场“法治大餐”,让新生们在增强体魄的同时,接受法治的洗礼。
针对青春期未成年人的特点,副检察长以“敬畏法律、守法快乐”为题,从初中生“好面子”“讲义气”讲开去,围绕校园欺凌和暴力的表现形式及危害、产生原因、如何防范和应对等方面,结合真实案例,阐述了未成年人因身心发展不平衡、学习压力、不良交往、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引发的的一系列暴力违法事件进而带来的诸多悲剧性后果,并提醒孩子们要学会疏导情绪、克制冲动、谨慎交友、坚守法律底线,在面对校园暴力时懂得用法律自救、依法维权。
同时,检察官聚焦“青春”主题,通过播放视频、案例分析、提问互动等方式,重点着眼于友伴和学校两个层面,结合办理的真实案例,从法律的视角帮助同学们厘清日常生活中有可能触犯的法律禁区以及被侵犯的合法权利,梳理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从更加理性、更加智慧的视角来理解“朋友”二字,教育同学增强辨别是非、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能力,更好地处理自己与家庭、学校、友伴、社会、未知世界之间的关系,明确行为界限,严守法律底线。
最后,淄川区检察院给同学们赠送了苗苗工作室编印的法律书籍《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希望同学们在学习之余,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己辨别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
(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