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65周岁以上老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
日前,根据《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我市出台《章丘市老年人乘坐公共汽(电)车优待规定实施办法》,落实老年人乘车优待规定。
自2015年2月9日起,凡有我市户口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持“老年人免费乘车卡”免费乘坐章丘市广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的1至11路城市公交。
2月9日开始,达到优待年龄的老年人可持身份证到市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或市广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明水经济开发区创业路1221号)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现场采集电子照片,交纳乘车卡押金并购买乘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与乘车卡有效时间一致。该卡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时间以上年度审验的月份为准,审验时要交纳下年保险费用,逾期不参加审验的,乘车卡自动失效。若丢失须本人持身份证及押金单到市公交公司挂失,一周后补办新卡,乘车卡不再使用时,可交回押金单办理退卡。“老年人免费乘车卡”只限本人使用,享受优待乘车政策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其他优惠和免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