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华顺成模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7月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佛山市华顺成模具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罗格丰裕围开发区9号之二之A1 | 佛山市华顺成模具有限公司 | CB2017-1-053 | 佛山市中科院环境与安全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年产模具90套;主要设备:磨床5台、压胶机4台、铣床14台、刨床1台、喷砂机1台、雕刻机1台、钻床3台、车床2台、吊机2条、电烘箱2台、开料机1台、空气压缩机1台套;工艺流程:钢材→开料→粗铣→细铣→精磨→电热烘干→喷砂→压胶→组装→成品→包装。 | 该项目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工作。项目不设食宿;不设酸洗、喷漆等金属表面处理工艺; 润滑油经磨床配套的隔油隔渣沉淀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设生产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自建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压胶工序废气自然扩散;喷砂工序粉尘经机械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废胶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金属边角料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根据验收监测报告﹝GZE170****00707﹞显示:项目各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各厂界总VOCs监测值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和路维稳综治大楼4楼
联系电话:0757-8533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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