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突出十二个重点区域加强安全生产
8月2日,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十二个安全工作重点区域”。
一是建筑安全,包括历下大厦大厅台阶、大厦西院挡土墙、文化中心主附楼连接处和区统管房传达室;二是消防安全,在配齐消防器材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消防演练;三是饮食安全,突出把好机关食堂食材的采购、加工和烹制等重点环节,同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四是防汛安全,突出抓好地下一车库、地下二配电室等重点区域的防汛,确保沙袋、抽水泵、照明灯等防汛器材设施全部到位;五是治安安全,采用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利用项目配备的监控设施,构筑立体安全防范体系;六是电路安全,做好电路安全检查,防止因电路老化导致的漏电和火灾发生;七是交通安全,要严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出行;八是施工安全,要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工程建设规章制度,促进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九是财务安全,要进一步规范集中统一支付的管理,加强经费预算和核算,确保各项资金安全使用;十是设施设备安全,包括室内门窗、玻璃、办公家具等;十一是公共安全,加强来访人员登记管理,确保机关公共区域和来往人员的人身安全;十二是制度安全,制定出简单、便捷的安全防范、事故处置规范,确保安全保障人员看得懂、学得快、记得牢。(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张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