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污染扰民食店被查封
6月27日上午,区环保局会同区法院、洛浦街道办及公安、水电等相关部门,对洛浦街辖内4家拒不执行环保处罚决定的饮食店档采取强制停止经营专项执法行动。
据悉,这4家违法店档没有办理环保手续便进行经营,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而且污染扰民情况一直没有改善,附近居民反映强烈。区环保局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对该4家企业进行强制停业,执法人员现场对被执行人实施停水停电措施。
为加大行政处罚的执行力度,区环保局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通过完善行政处罚执行机制,加强与法院、镇街的联动,确保执行到位;二是加强案件督办,即对行政处罚案件定期督察督办,对拒不执行停产关闭决定的企业发出催告书,对再不执行停产决定的企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其停止生产;三是追究责任,即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违法企业责任人,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监管执法不到位、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