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财政局为争取市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扶持建立月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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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为进一步充分利用市产业发展基金对区属企业的投资,区财政局牵头发改、工信等单位加大项目筛查力度,建立月度报送制度,由高新区、化工园区等单位每月20日前向区财政局报送1-2个符合县区“2+1”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区财政局综合各项目的工业排名、纳税、自主专利、知识产权等因素后,确定上报市产业发展基金。该制度的建立,有效的解决了项目申报数量不足、质态不优的局面。(撰稿人:周娟 核稿人: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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