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2021年D期工业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泗工挂[2021]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泗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13宗工业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
地块编号 | 出让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亩)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产业准 入条件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价(万元/亩) | 保证金 (万元) |
G2021D1 | 开发区桂林路南侧、金鸡湖路东侧 | 242.0865 | 工业 | ≥1.3 | >50% | <10%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300 | 50 | 12.8 | 3098 |
G2021D2 | 开发区桂林路南侧、长江路西侧 | 12.879 | 工业 | ≥1.3 | >50% | <10% | 纺织业 | ≥300 | 50 | 6.4 | 82 |
G2021D3 | 高新区意杨大道南侧、庐山路西侧 | 85.4385 | 工业 | ≥1.0 | >50% | <10% | 家具制造项目 | ≥300 | 50 | 6.4 | 546 |
G2021D4 | 高新区发展大道南侧、恒山路东侧 | 229.3095 | 工业 | ≥1.0 | >50% | <10% | 金属制品项目 | ≥300 | 50 | 6.4 | 1467 |
G2021D5 | 李口镇三号路南侧 | 42.774 | 工业 | ≥1.0 | ≥50% | ≤10% | 非金属矿物制品项目 | ≥170 | 50 | 12.8 | 547 |
G2021D6 | 王集镇245省道西侧、江庄路南侧(1) | 2.0805 | 工业 | ≥1.2 | ≥50% | ≤10% | 食品制造项目 | ≥190 | 50 | 6.4 | 13 |
G2021D7 | 王集镇245省道西侧、江庄路南侧(2) | 9.8415 | 工业 | ≥1.2 | ≥50% | ≤10% | 食品制造项目 | ≥190 | 50 | 6.4 | 62 |
G2021D8 | 王集镇众王路西侧,颜南路北侧(1) | 23.0565 | 工业 | ≥1.5 | ≥50% | ≤10% | 纺织服装、服饰项目 | ≥190 | 50 | 6.4 | 147 |
G2021D9 | 王集镇众王路西侧、颜南路北侧(2) | 20.055 | 工业 | ≥1.5 | ≥50% | ≤10% | 纺织服装 | ≥190 | 50 | 12.8 | 256 |
G2021D10 | 庄圩乡大淮线东侧 | 3.387 | 工业 | ≥1.0 | ≥50% | ≤10% | 金属制品项目 | ≥230 | 50 | 6.4 | 21 |
G2021D11 | 高新区意杨大道北侧、长河东侧 | 50.244 | 工业 | ≥1.0 | >50% | <10% | 木材加工项目 | ≥300 | 50 | 6.4 | 321 |
G2021D12 | 城厢街道石材城路北侧(3) | 2.292 | 工业 | ≥1.0 | ≥50% | ≤10% | 非金属矿物制品项目 | ≥170 | 50 | 6.4 | 14 |
G2021D13 | 城厢街道石材城路北侧(4) | 2.4315 | 工业 | ≥1.0 | ≥50% | ≤10% | 非金属矿物制品项目 | ≥170 | 50 | 6.4 | 15 |
备注:1、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为准;2、各项用地指标详见《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 版;3、宗地在建设配套过程中的有关用水、用电、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增、扩容)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所需费用及其它事项由受让人负责。 |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竞买人需在网上竞买申请时对拟定竞得项目开发主体的名称、出资构成(股东构成、出资比例)、成立时间等做出说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使用 IE 浏览器登录宿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都可参加本次网上交易活动。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可于 2021年6月19日至2021年7月9日,可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到泗阳县北京路市民中心双子楼东楼512 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应持有效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出让须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申请。竞买申请人递交申请时应缴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递交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9:00 起至2021年7月21日17:00 止。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均为:2021年7月10日9:00起至2021年7月23日10:0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在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及竞得后项目开发主体情况,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系统中出让人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缴纳)。
(二)报价、竞价规则,竞得人的确定等其他内容详见出让须知。
(三)该期出让须知、出让文件等材料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成交人的确定办法:
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持《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人通知书》,将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单位单独申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缴纳保证金到账凭证、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书、开发主体竞买申明、网上交易竞价通知书、网上报价记录;如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及联合竞买各方营业执照等法人资格材料;并携带单位印章。自然人单独申请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缴纳保证金到账凭证、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书、开发主体竞买申明、网上交易竞价通知书、网上报价记录。如挂牌出让文件规定报名资格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提供对应报名资格条件材料) 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成交人。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竞得资格及单方违规,竞得人缴纳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五)成交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部分转为受让宗地的定金,超出定金数额部分,转为土地出让金,不成交者于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
(六)该期所有地块增价幅度均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亩(¥20000元/亩)或其整倍数(单次加价最高不超过增价幅度的100倍)。
(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按规划条件执行。其中:
G2021D5地块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不得拆除现有建筑物及附着物重新开发建设,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地块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向李口镇人民政府支付842万元用于收购建筑物及附着物,并持李口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结算证明到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若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竞得资格。
联系地址:泗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咨询电话:0527-88500018 联系人:陈前亮 张玉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138157881** 189369456**
开户单位:泗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
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