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宿豫区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三位一体”,自觉把权力运行全程纳入法治轨道,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规范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区、乡两级党委、政府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制度作为重大决策,特别是发展规划、财政预算以及事关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定期督查各乡镇、街道、园区及部门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规范性、程序的合法性。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法及时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坚持严格依法、依据实施行政管理行为。2012年以来,共制定54份、修改5份、废止20份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平均每年开展1次党政领导述职述廉述法、4次公务员学法考试和一些特殊事项“民评官”、“群众评机关”活动,提高行政人员依法管理水平。
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发挥人大监督、政协参政议政的作用,2012年以来,共收到人大、政协建议、议案23件,办理答复满意率达100%。通过加强线上线下政务信息公开,组建依法行政阳光监督员队伍,开展执法 ‘找茬’有奖活动等措施,切实完善行政行为的社会监督机制。目前,全区共选聘100余名阳光监督员,有11个单位被省、市命名为“依法行政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