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为医保缴费企业减免费用113亿元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达产,根据省、泰州市医保局统一部署,我市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从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减征期限为5个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共渡时艰。
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企业,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为此次阶段性减征范围。减征期间,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由原8%降至4%,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不变。生育保险费用不实行减征,与职工医保合并征收,费率为0.5%。阶段性减征结束后,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我市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费率0.5%政策,按8%(含生育保险)征收。阶段性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从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降低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费率由10%调整为9.5%。
到目前,已为6300家企业退费1344万元,预计全年为企业减免负担1.13亿元。保费减征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