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及化工园区整治工作督查
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和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改善泰州市空气环境质量,近期,泰州市环保局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及化工园区整治工作督查,重点督查了泰兴市、海陵区和姜堰区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此次督查采用现场督查和座谈交流形式。前期,市环保局认真梳理各市(区)自查材料,全面掌握列入各市(区)今年工作计划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化工园区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各市(区)2017年泰州市“蓝天工程”、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和VOCs治理工程推进情况、燃煤锅炉百日整治行动和化工园区环保专项整治完成情况。在现场,市环保局重点督查了泰兴市新浦化学、金江化学、三碟化工,姜堰区苏中药业、科研精细化工,海陵区梅香食品、梅兰化工、铁锚涂料等整治进度偏慢或推进有难度的大气治理工程项目,要求相关企业加紧施工进度,加快工程推进,确保提前完成治理项目。
现场督查后,市环保局与泰兴市、海陵区和姜堰区环保(分)局分别开展了座谈交流。在座谈会上,泰兴市、海陵区和姜堰区环保(分)局分管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各自工作进展情况,介绍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市环保局大气处负责人分别向3个市(区)通报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及化工园区整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加快工程项目推进。今年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形势严峻,在剩余不到4个月时间,要加快治理工程项目推进,确保所有治理工程不折不扣完成。二是加强秋冬季空气质量管控。严格落实《2017年泰州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攻坚方案》,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三是提前做好考核准备。今年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第一阶段考核之年,必须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相关台账资料整理工作,确保考核不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