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出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管理两个办法
近日,兴化市相继出台了《兴化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兴化市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两个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呈现三大特征。
一是管理办法政策化。两个方案结合当前兴化市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际实施进展情况,对《兴化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对财政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进行了严格规定,为更好地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扶持重点明确化。扶持政策导向上要体现集约、规模、高效。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用于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经营形式,优先扶持风险低、收益稳的经营项目。
三是资金管理严格化。扶持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并要求加强工作落实和扶持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虚报项目套取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