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巡回审判环境保护工作模式海陵区法院助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
近日,海陵法院行政庭巡回审判进入兴化地区,审理一起环境资源行政处罚案件。这是该审判庭依托该院“巡回审判+环境保护”及“八+六”工作模式,利用巡回审判和行政诉讼联络员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环保法制宣传,助力环境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又一成功案例。
兴化地区近年来旅游资源不断开发,对环境资源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告某环保公司作为一家有专业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本应依法经营保护地方环境,却因擅自改扩建引发新的环保隐患,导致当地群众强烈反对。考虑到该案在当地有一定的典型性,承办法官环震庭长决定在案发地开庭审理该案,一方面让群众现场观看审判,亲身感受法院庭审的全过程;另一方面让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更加准确把握环境执法的程序和实体规范要求。
海陵法院作为行政、环资类诉讼集中管辖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建立专业合议庭,强化良好的生态是泰州的“名片”,着力保护环境资源,推进泰州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为强富美高的泰州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