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两院对接环保部门助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
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绿色发展司法保护水平,海陵区法院作为行政、环资类诉讼集中管辖法院,致力于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建立专业合议庭,推行“指导必先、有诉必访、现场必勘、鉴定必跟、陪审必专、要案必联”的“六必”工作法。
近日,海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蓓带领行政庭的法官前往泰州市环保局进行了座谈,海陵区检察院公诉科的负责人、泰州市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及法制科、环评处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针对一起涉及危险废物处置的环境刑事案件进行研讨。蒋院长作为案件的主审法官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案情,并就案件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专业领域问题向与会专业人士提出了咨询。环保局的与会人员从专业的角度介绍了卤素元素的基本概念、成分,以及化学元素的演变,并对环境刑事案件中常见的危废名录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讲解。通过专家的分析,提升了审判人员对环境刑事案件所涉的基础性知识的认知,开拓了审判人员对这类案件的审理思路,有利于审判人员更加准确的认定这类案件的基本事实,作出公正裁判。
会议的第二项议程,与会人员对全省“两减六治三提升”(简称“263”)专项行动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我院针对目前与专项行动有关的案件进行了分析,对规范环保执法行为进行了指导。
随后,蒋院长对座谈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并对环保部门对司法审判的支持表示感谢。环保部门亦表示今后将在专业培训、专家咨询等方面给予法院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