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切实做好雪凝灾害和春节期间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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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1日发表
为切实做好雪凝灾害和春节期间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纳雍县及时按规定发放各项救助资金。要求在2011年1月15日前,将2011年第一季度农村低保金、五保供养金、2011年特困群众燃煤补助款、城乡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五保对象临时价格补贴,2011年1月份和2月份城市低保金,2011年第一季度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款、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等救助资金上卡发放,保证城乡困难群众在春节前能够领到救助款安排生活;同时组织力量,深入村、组、农户,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中缺粮人口和留守老人、儿童生活困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确保特殊困难群众不受冻、不挨饿,让特殊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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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02:20: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