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村谭家冲特色田园环境整治项目驳岸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山村谭家冲特色田园环境整治项目-驳岸、清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西渚镇横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西渚镇横山村
2.2工程规模:控制价= 906027.04元(预算价=984812.00元,让利8 %)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清淤、驳岸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6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10自2021年6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2021年9月28日16:30之后不再发放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介质,需提供电子邮箱及电话联系方式。
4.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9日14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西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宜兴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7、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及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9、投标保证金;
注: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②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7、工程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8.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至当年年底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年底付至审定造价的70%,第三年付清。
9、评标办法
9.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
10、其他:
10.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0.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10.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11.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2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西渚镇横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宜兴市西渚镇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绿园路228号太平洋大厦16楼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储女士
电 话: 0510-80713929
传 真: /
2021年9月26日
***:横山村谭家冲特色田园环境整治项目-驳岸、清淤工程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按以下方法进行开标评标:
评委根据评审标准对报价、技术标进行评审打分并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审委员会按照总得分高低确定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如中标候选人中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为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经开标后,若发现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当废标处理。
对合格的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分值由报价分(70分)、技术标(3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一、报价部分分值为70分:
(一)确定评标基准价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5%(不含5%)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基准价=A
A=有效投标文件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若7≤规定范围内投标价<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规定范围内投标价≥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3、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投标报价得分(70)
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打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二、技术标(3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5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4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3分
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3分
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5分
说明:1、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评委评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2、对不同方案进行比对,如存在有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作废标处理。
3、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60页,超过一页扣0.5分,扣光为止。
三、定标
1、招标人按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记录在案。如果出现上述的现象,招标人根据排序顺延的方法确定其余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