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重视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区一些传统村落及其文化资源正面临严峻的生存挑战。最近,区政协在调研中发现,部分镇街在新一轮拆迁中,将一些极具历史价值的传统村落也纳入拆迁范围,如,和凤镇将孙家巷村、张家村、诸家村等一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化遗存丰富的传统村落也列入拆迁范围。孙家巷村具有近千年的历史,村内历史遗存、文化古迹众多,还有供销社、食品站、粮库等一批近现代工商业遗产,在2015年区文广局组织的全区历史文物普查中,孙家巷村是专家提出的溧水四个最具保护价值古村落之一(和凤诸家村也在内,目前正在打造滨湖渔村),这些传统村落一旦实施拆迁,不仅是我区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上的极大损失,也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
“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全域旅游战略以及大力发展康养产业相违背。
一、加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的价值意义
文化是底蕴、是资源,更是生产力,加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传承地域历史文脉,就是为溧水未来的发展留下独特的文化资源和发展空间。
一是加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6月26日,***、***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2018-2022年)》中,明确“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尊重原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和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当前城市扩张太快,带来的公共财力、城市交通、公共服务、社会安全等压力剧增,实施“乡村振兴”既是缓解大城市病的有效途径,也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脉的重要举措。
二是加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是我区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地都非常注重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和传承,如,杭州余杭区不仅加大对历史文化古迹遗存的保护,对近现代工商业遗产也作了很好的保护,并以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为基础,实现了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发展;从旅客选择旅游目的地的取向来看,凡是对历史文化古迹遗存保护、历史文化传承好的地方,最能吸引游客,如周庄、西递宏村等古镇古村落,而近年来部分地区“东西效颦”式的仿古建筑群等人造景观,游客很少问津。以高淳老街为例,前几年高淳区为扩大老街规模,在老街的东头新建了一段仿古街区,但实际效果是原老街段人流拥挤,新建段则冷冷清清,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人流现象。
三是加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是发展康养产业的有力支撑。发展康养产业除了需要良好的自然资源环境,更需要营造浓厚人文环境来充实康养产业发展的内涵。加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可以为我区发展康养产业提供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良好的人文环境支撑。
四是加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是深入贯彻******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系列***精神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2016年1月,***、***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管理,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革命文化纪念地、农业遗产、工业遗产保护工作。”******十多次就文物保护工作发表***、作出***批示,对加强文物保护、传承历史文化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2月25日,***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时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2016年4月,***对文物工作作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二、当前我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是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没有做到应保尽保。除了极少数传统村落被列为文化旅游乡村得到较好保护外,大多数传统历史文化古村落没有得到有效保护,传统村落及其文化资源处于自然性颓废状态。
二是农村规划无序性导致拆旧建新“自主性破坏”。部分镇街以城乡统筹发展、土地增减挂钩等为名,擅自进行大规模村庄拆迁,使不少传统村落及其文化遗产被破坏,甚至消失。
三是“重开发轻保护”和商业过度开发导致“开发性破坏”。由于部分镇街对传统历史文化古村落保护意识淡漠,片面追求开发建设导致传统历史文化村落遭受损毁;片面追求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中乡土建筑的经济价值,一些具有重要价值的乡土文化资源得不到很好的保护。
四是政策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管理权职不明晰,给传统历史文化古村落保护带来了困难。目前,我区还没有制定传统历史文化村落规划、保护办法和保护政策,还没有建立覆盖全区的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制度和工作机制,村镇建设规划由规划部门管理,自然资源由国土部门管理,文化古迹遗存由文广部门管理,传统历史文化古村落具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三重属性,目前有多部门管理,但实际没有一个部门管理到位。
五是认识不足、保护不力,造成传统历史文化村落资源自然性毁损。部分镇街对传统历史文化古村落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足,多数传统村落的格局风貌、生态环境不断遭受破坏,一些民间民俗文化频临消亡,不少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无人,面临失传危险。
三、对策建议
传统历史文化村落是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加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当前,我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面临着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和城乡统筹发展等多重因素的挑战。2016年5月25日,区委谢元书记专门作出批示:“我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形势严峻,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由文广局负责普查及面上工作指导,规划分局负责全部古迹保护方案规划设计把关,开发区、镇街承担主体责任,负总责,涉及的城投、商旅集团等建设单位负责保护性开发。年内要完成普查和保护方案确定,两年内保护、抢救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但两年来,我区不少传统村落及其文化资源在拆迁中被消失,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文化遗存被损毁。因此,加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传承乡村历史文脉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现就加快我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提出如下建议: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区级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传统历史文化古村落保护建设工作。二是建立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全区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开展深入研究、科学评估,建立村庄拆迁文物考证、历史文化价值评估制度(目前许多城市在拆迁中已实行文物保护一票否决制),坚决杜绝不经评估随意拆迁传统历史文化村落的现象发生。三是建立属地管理制度,强化开发区、镇街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开发区、镇街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四是建立考核制度,将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纳入开发区、街镇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实行“保护责任追究制”,对擅自拆迁传统历史文化村落、破坏文物古迹、文化遗存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2、开展全面普查登记。一是暂停全区村落拆迁工作。组织开展传统村落文物古迹考证、历史文化价值评估,在没有考证评估前,不允许开发区、镇街擅自拆迁传统历史文化村落;开发区、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谢元书记的批示要求,切实加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工作。二是开展全面普查。按照“三不漏(不漏村镇、不漏线索、不漏项目)”的原则,对全区范围内的传统历史文化村落开展全面普查,认真做好村落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摸清家底。全面了解和掌握村落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建立传统历史文化村落文化资源名录制度。三是实行分类保护与分级管理。根据普查结果,对全区所有传统村落按重点村、特色村、一般村三类重新进行了分类,其中,重点村及特色村就是原长期保留村庄,一般村就是原阶段性保留村庄及非保留村庄。
3、制定保护发展规划。最近,吴政隆省长在宿迁、淮安调研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时强调:“要坚持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加强风貌设计,传承乡村文脉,留住乡愁记忆。”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高标准、高起点、有特色、规范化的要求,加快编制《溧水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规定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整治、更新的区域和范围,明确具体实施的政策和措施,并将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结合,相互促进。
4、出台保护利用办法。按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科学管理”的方针和“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生活延续性”的保护原则,加快制定出台《溧水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办法》,重点保护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保护古路桥涵垣、古井塘古树木等历史环境要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保持原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
5、合理利用文化遗产。根据村庄实际,合理选择载体,对传统村落文化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利用。一是将传统手工技艺等与产品的生产经营相结合,进行生产性保护利用,开发形成品牌产业;深入挖掘地方传说等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引进文化会展、影视动漫、网络文化等新兴文化业态,延伸文化产业链。二是以传统村落内旅游景点、手工技艺、民间传说为基础,以旅游景区为文化生态物质空间载体,以旅游活动为传播介质,打造丰富多彩、多元化的乡村旅游线路。三是与当地节庆活动相结合,以传统节庆为节点,开展各种民俗、民间文化活动;以梅花节等重大节庆为契机,组织各类民俗文化展示活动。
6、优化传统村落生态环境。深入开展乡村环境大整治,加快整治和完善传统村落内的道路、供水、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完善消防、防灾避险等必要的安全设施,整治文化遗产周边、公共场地、河塘沟渠等公共环境,积极培育有利于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存、保护和发展的乡村环境。
7、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财政传统村落文化资源保护专项经费,区、镇街两级要将传统文化村落保护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传统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与开发。
8、加大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宣传,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宣传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传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和历史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