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市玄武区四害防制工作方案
2019年全区预防控制“四害”工作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主线,以巩固防制成果为目标,有序推进除“四害”全覆盖进程,完善设施,科学防制,强化督查,确保质量,着力提升“四害”防制工作水平。
一、工作目标
(一)各街道结合实际制订迎复审和年度除“四害”工作计划,建立防制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技术队伍,完善监督运行机制,全面落实除“四害”各项工作,确保除“四害”长效管理工作常态运转。加速推进辖区内公共环境、无主管地段、各行业单位“四害”防制工作全覆盖、无盲点,达到主体责任明确、防制力量匹配、防制范围全面、运转模式多元、防制方法科学、质量控制有效、管理监督及时的要求。
(二)开展季节性和重点时机的“四害”防制工作。按照“四害”消长规律,积极开展以落实环境综合治理、完善各项防控设施为重点的灭鼠、灭蝇、灭蟑螂、灭蚊活动。突出加强小餐馆、小食品加工厂、餐饮零售点等重点小行业的“四害”防制工作,落实日常监管工作制度,适时指导并督促其落实防制设施,不断增强重点小行业“四害”防制的自觉性和科学性。
(三)扎实抓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中的“四害”防制工作,按照部署安排,抓好节点工作落实。突出抓好农贸市场、购物超市、宾馆饭店、居民小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学校、医院等单位和场所的“四害”防制工作,确保达到国家标准。
(四)有序推进“四害”防制全覆盖工作。按照区爱卫办统一部署,推进“四害”防制全覆盖工作的街道,防制全覆盖主要包括街道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商业场所、公共外环境以及各类小商铺等,达到防制力量专业化、防制方法科学化、防制设施规范化、防制质量标准化、管理监督常态化的要求。巩固好“四害”防制示范点的建设成果,结合实际适当增加类型和规模。
(五)各委员部门建立对条口内重点单位、场所(如农贸市场、星级宾馆、中小食品餐饮店、建筑工地等)以及一般单位的重点场所(如食堂、宿舍、环卫设施、河道水域等)的日常监管和防制机制,落实防制力量,完善防制设施,确保“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六)加强对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的管理,完善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和相应的管理制度,适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其服务效果进行量化考核和评定,定期通报评估情况。加强区疾控中心病媒生物防制的组织与能力建设,尽快达到“四害”密度监测与评估要求。积极参与省、市举办的病媒生物防制专业(兼职)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班,着力提升病媒生物防制从业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一)季节性防制工作安排
1、灭鼠工作:坚持“灭、防、堵、清、查”相结合,抓好公共环境、重点场所、行业单位综合防制措施落实和科学灭鼠工作。
(1)时间安排:春季灭鼠活动于3月初至4月进行;秋冬季灭鼠活动于11月中旬至12月进行。
(2)实施重点:
①准备阶段(10天):制定本街道、本部门开展灭鼠活动的实施计划,开展鼠情本底调查,进行灭鼠防制技术知识的培训,做好毒饵宅增添和药物供应准备等工作。
②实施阶段(30天):采取统一时间、分片包干、专人负责的方式,有重点的组织对居民住宅区、公共地段和行业单位等内外环境进行投药,确保覆盖率、到位率、保留率符合要求,尤其要做好结合部和“几不管”地段的投药工作,对重点单位要同时落实各项防鼠设施,做到每户不漏、每处不缺,总体符合要求。
③考核验收阶段(10天):在各街道、各部门组织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区爱卫办将结合除四害专项考核分阶段对各街道投药情况、灭鼠效果等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适时通报公布。
(3)材料上报:各街道、有关部门分别于3月20日、11月30日前上报春、秋冬季灭鼠灭前鼠情调查结果等材料;于4月30日、12月31日前上报各阶段灭鼠工作总结。
2、灭蝇(蚊)工作:坚持“清、疏、装、防、灭”相结合,抓好以孳生地治理为主,化学灭杀为辅的综合防制措施,切实把蝇(蚊)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1)时间安排:于4月中旬至11月底进行。灭越冬蚊于12月至次年2月进行。
(2)实施重点:
①准备阶段(4月15日至30日,灭越冬蚊为11月15日至30日):制定本街道、本部门灭蝇(蚊)活动实施方案,做好蚊蝇孳生地调查、密度监测和灭前现状调查,明确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培训灭蝇(蚊)技术骨干,做好宣传发动和药械供应等准备工作。
②实施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灭越冬蚊为12月1日至次年2月15日):以街道、社区为工作单元,每个月明确一个重点工作内容,组织动员各行业、各单位针对蚊蝇的不同消长规律,结合季节特点,开展以清除各类蚊蝇孳生场所(如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为重点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完善各重点行业单位的防蚊蝇设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区域性(如绿地、河道、居民小区等)、行业性和重点场所的药物灭杀活动。组织开展各类下水道、地下室、车库、洞穴暗沟等蚊媒可能越冬场所的化学杀灭;指导居民做好户内越冬蚊防制。
③检查考核阶段(5月至次年2月):各街道每月应组织对所辖社区和有关重点行业单位的灭蝇(蚊)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月底前上报对社区检查结果;区爱卫办结合除四害专项考核组织抽查, 7—10月对七个街道及部分重点地区进行区级考核,次年2月组织对越冬蚊防制考核,考核结果将适时通报公布。
(3)材料上报:各街道于5月10日前上报蚊蝇孳生地及灭前现状调查情况等材料; 11月30日前上报灭蝇(蚊)工作总结,次年2月底上报越冬蚊防制工作总结。
3、灭蟑螂工作:开展清理杂物、清除蟑迹、去除卵鞘、堵抹缝隙等环境综合防制,化学灭杀与物理预防相结合,重点控制德国小蠊的侵害。
(1)时间安排:于5月下旬至11月进行。
(2)实施重点:
①准备阶段(5月20日至31日):各街道、各部门制定开展灭蟑螂活动实施计划,做好灭蟑螂技术培训、宣传发动和药物供应等准备工作,完成中小餐饮业、单位食堂、食品加工业、农贸市场、购物中心、宾馆饭店、旅店、浴室、医院、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重点行业场所、单位以及居民户内的蟑螂侵害情况调查。
②实施阶段(6月1日至10月30日):以社区为实施单位,动员各行业、单位、住户参与灭蟑活动,以中小餐饮业、单位食堂、食品加工业、农贸市场、购物中心、宾馆饭店、旅店、浴室、医院、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重点行业场所、单位的各类食品操作间、库房、病房、客房、办公场所及居民厨房为重点,开展环境清理整治和药物灭蟑行动,室内以药物喷洒与投放灭蟑毒(胶)饵、蟑螂粘捕盒相结合,室外及特殊场所以药物喷洒、热烟雾为主,对德国小蠊侵害严重的场所使用灭蟑胶饵。
③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中下旬):在各街道、各行业单位组织自查达标基础上,对各街道、各重点行业单位灭蟑效果进行区级考核验收。
(3)材料上报:各街道于6月10日前上报重点行业场所、单位及居民户内蟑螂侵害情况调查材料,11月10日前上报灭蟑工作情况小结。
(二)迎复审“四害”防制工作安排
按照《南京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扎实抓好每个环节“四害”防制工作。
3月至4月: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制定本级迎复审“四害”防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四害”防制培训,着力提高各企事业单位以及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加强防制效果评估;结合春季灭鼠完善内外环境鼠害防制设施,重点完成外环境毒饵宅以及室内防鼠网建设;全面开展“四害”防制工作普查和重点场所督查,及时整改问题。
5月至10月:开展灭鼠、灭蚊蝇、灭蟑螂活动;做好孳生地清理和水环境治理;各街道每月集中组织开展外环境药物喷洒和毒饵投放;4月下旬至5月上旬饱和投放外环境诱蝇笼;5月底完成内外环境防制设施建设,重点关注有物管居民小区防制设施完善;6至10月份加强居民住户以及重点单位和场所的灭蟑工作;各街道每月开展防制工作检查,及时整改问题,逐月上报检查结果。
11月至12月:做好迎复审“四害”防制收尾工作。
三、工作保障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与宣传
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科学组织、讲究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机制,把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成果巩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以及重点场所和季节性防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紧抓实,逐项细化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建立除“四害”工作网络,按照时间节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圆满完成年度除“四害”工作任务。要充分利用报刊、社区专栏、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宣传和发动工作,适时宣传除害防病常识和药械使用方法,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除“四害”与预防疾病的重要性,共同营造市民自觉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除“四害”工作广泛落实。
(二)做好技术指导与评估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等专业机构,要根据不同季节和重点时机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街道、各单位实施现场技术指导和灭效检查工作,做到规范用药,科学除害;要制定年度除“四害”培训计划,分类组织开展除“四害”技术培训,不断提高除“四害”防制技能和水平;落实“四害”密度监测与灭效评估工作,改进密度监测和灭效评估方法,不断充实技术力量,真正把监测与评估工作做细做准,真实反映辖区“四害”防制现状,按时上报监测数据,为有效开展除“四害”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各类单位的工作效果纳入各街道的总体评估。
(三)强化督查考核
加大“四害”防制监督检查力度,以社区为考核单元,逐级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分层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要求,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各社区和辖区单位“四害”防制工作每月进行一次以上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委员部门加强对条口内重点单位和场所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防制措施,达到统一要求。区爱卫办将适时组织专项与综合检查,同时兼顾媒体和群众举报,综合评定各街道的防制成果,适时通报评估结果。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行业和单位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