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东区卫健局执法系统总体情况报告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1.职权主体数量;1
2.授权主体数量;0
3.委托主体数量;1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1.在岗在编人员数量;27人
2.参加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数量;22人
3.调离执法岗位人员数量;无
三、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1.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数量;2人
2.具有职业法律资格(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数量;0
3.法制审核人员日常培训情况;
4.2020年度法制审核案件数量;20起
5.法制审核纠正案件数量;0起
四、“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按照省级清单重新编制1***项,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五、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卫健系统为安全领域,该项不涉及.
1.开展编制(非安全领域)涉企检查计划数量;
2.检查计划落实数量;
3.同比去年变化数量;
4.发生处罚、处理案件数量;
5.开展企业回访情况;
6.年度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年底前是否已报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六、涉企检查备案情况
1.开展的涉及安全领域涉企检查数量;59家
2. 年度安全领域检查实施情况年底前是否报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已报送
3.开展的涉及国家、省、市政府部署的专项检查次数;1次
4.专项检查结束后30日内,是否及时备案检查有关情况;及时备案
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1.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本执法领域专业培训情况;
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内培训12次,网络培训人均41学时.
2.各地区、各部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培训情况;
未开展
八、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1.细化裁量权基准数量;656个
2.2020年动态调整情况;进行调整
九、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1.行政执法决定总数(种类、数据);
行政处罚23件
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开数据;
行政许可决定公示1629个,行政处罚决定公示19个。
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总体情况
1.2020年总体备案数量;1起
2.涉企重大处罚数量;0起
3.提出备案建议数量;无
十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1.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
执法记录仪12台,手持执法终端25台,便携式打印机9台,数据采集站1台,执法人员27人
2.固定场所记录设备配备情况;听证合议室配有1套监控录像设备
3.将音像设备采购纳入预算情况;2020年音像设备采购预算35000元。
十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的指导、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一把手定期召开行政执法工作会议和案件讨论会,亲自研究部署行政执法工作,把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加强对执法工作督促检查,使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职责范围和执法责任更加明确。形成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部门抓落实的行政执法责任机制,做到了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健康局“三定”职能的规定,结合内设执法机构、委托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配置,局法制办制定完善了《权责清单》,并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制定了《大东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责任分解,对执法部门的执法责任范围、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目标进行了分解,以岗定责,严格界定了各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
制定了《大东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东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大东区卫生健康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大东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大东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大东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问责制》,坚持行政处罚案件法制核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机制,定期报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情况,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制度,加大执法巡查力度,行政执法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加强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邀请法律专家教授做专题讲座,举办依法行政业务知识培训班等,使执法人员更生动、系统、全面了解法律法规,推动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能力得到提升;重视法制宣传,利用讲座、各种卫生日、宪法日,以及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对机关人员、执法对象、辖区百姓进行普法教育,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支持卫健工作、促进依法治理创造了良好条件。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