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预算公开(2020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财政拨款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教育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组织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教学课程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全区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提出年度教育事业经费(含专项经费)预算和教育费附加预算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实施。
(六)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七)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工作,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组织、指导全区各类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九)拟订全区中小学校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基本建设及维修计划并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教育系统国有资产。
(十)负责指导推广全区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及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民办职业教育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
2. 沈阳市第一中学
3. 沈阳市第五中学
4. 沈阳市第二十六中学
5.沈阳市第二十八中学
6.沈阳市第三十五中学
7.沈阳市第五十中学
8.沈阳市第一○七中学
9.沈阳市第一一一中学
10.沈阳市第一三六中学
11.沈阳市第一三九中学
12.沈阳市振东初级中学
13.沈阳市兴东初级中学
14.沈阳市博才初级中学
15.沈阳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16.沈阳市尚品东越学校
17.沈阳市尚品东嘉学校
18.沈阳市大东区素质教育学校
19. 沈阳市盛京小学
20. 大东区大东路第三小学
21. 大东区大东路第四小学
22. 大东区小东路第二小学
23. 大东区善邻路第二小学
24.大东区和睦路小学
25.大东区二○二小学
26.大东区二○五小学
27.大东区杏坛小学
28.大东区静美小学
29. 大东区白塔小学
30. 大东区草仓路小学
31. 大东区辽沈街第一小学
32. 大东区辽沈街第二小学
33. 大东区辽沈街第三小学
34. 大东区上园路第一小学
35. 大东区上园路第二小学
36. 大东区合作街小学
37. 大东区二台子小学
38. 大东区东新小学
39. 大东区东盛小学
40. 大东区大北二小学
41. 大东区东站小学
42. 大东区珠林路第一小学
43. 大东区聋哑学校
44. 大东区培智学校
45. 大东区教育局幼儿园
46. 大东区望花街第一小学
47. 大东区望花街第三小学
48. 大东区前进小学
49. 大东区望花小学
50. 大东区教育局小北幼儿园
51. 大东区教育局二○五幼儿园
52.大东区教育局静美幼儿园
53.大东区教育局望花一幼儿园
54. 大东区教育局东新幼儿园
55.大东区教育局九十六幼儿园
56.大东区教育局富力幼儿园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2020年预算 情况说明
一、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预算71093.4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79.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809.27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3704.41万元。与上年比较收入增加4976.94万元,原因是在职教师增加工资及保险费、学生人数增加使得定额公用经费增加,新成立幼儿园使得预算外收入增加,同时安排了还债专项经费。
支出预算71093.46万元,包括教育支出55675.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6.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94.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09.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07.42万元等。与上年比较支出增加4976.94万元,原因是原因是在职教师增加工资及保险费、学生人数增加使得定额公用经费增加,新成立幼儿园使得预算外收入增加,同时安排了还债专项经费。
政府经济科目控制数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83.2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6***.99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9473.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71.41万元。
二、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9.77万元,比上年增加2007.58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增工资和保险费、学生人数增加使得定额公用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9.77万元,比上年增加2007.58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增工资和保险费、学生人数增加使得定额公用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1971.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6.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4.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07.42万元等。
政府经济科目控制数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83.21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753.44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5871.7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71.41万元等。
三、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046.9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817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818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90.5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4.29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预算数减少4.2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将学校所有车辆全部上交区国资局,不再使用公务用车。
五、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安排预算2809.27万元,主要用于素质基地、205小学和109中学新建工程付款。与上年比较增加2809.27万元,原因是素质基地、205小学和109中学新建工程欠款化债使用。
六、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2.6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6.5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沈阳市大东区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34.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0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沈阳市大东区教育部门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9509.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32.8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拨款167.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809.27万元。达到目标9509.6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纲及其他费用。
9.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