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沈阳市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情况通知,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东区牛莹豆制品经销处经营的地瓜拉皮
(一)于2019年05月07日对该单位食品名称为:地瓜拉皮(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19年5月6日)的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查当事人在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情况下,销售的地瓜拉皮食品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及《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2018年7月30日修订)第十四条,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罚款5000元;
3、罚没款合计5010元。
(三)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该单位进行了整改,认真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严格落实准入准出制度,并建立了进销货台账。
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