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残疾人免费乘车卡情况公开说明
为落实《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 》第二十七条“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的规定,方便广大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作出行,按照自愿申办、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现将办理残疾人免费乘车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办残疾人范围
具有我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注:盲人、已办理“夕阳红卡”的70周岁以上的非盲残疾人、身高1.3米以下的残疾儿童不在此范围内
二、申办工作流程
1、社区登记
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申请登记,并交纳办卡的押金20元。
2、区县审核
社区、街道(乡镇)、区县(市)残联逐级对残疾人信息审核汇总后,将信息报送市残联。
3、制卡
市残联进行信息汇总后,将残疾人办理乘车卡的信息报送沈阳盛京通公司制做乘车卡。
4、社区发放
由残疾人户籍所在地的社区,通知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领取残疾人免费乘车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