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细化确诊病例行程轨迹调查没有密切接触史就不用恐慌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月6日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方案有哪些最新的知识点,沈阳市又是如何因地制宜贯彻落实的,2月10日,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科科长陈叶进行了解读。
陈叶表示,方案增加了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特征的阐述,在湖北以外省份的检测定义中调整了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史描述和判定原则,在监测方案、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等部分都有所更新。调查内容增加为五个部分,一是基本信息,二是密切接触者情况,三是发病和就诊过程,四是危险因素和暴露史,五是实验室检测相关内容。
沈阳市目前对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调查不断细化。调查重点增加了确诊患者的院内轨迹调查,对患者确诊前14天内到医院就诊的每个时间节点、行踪轨迹,力求做到完整掌握,并据此画出传播链。同时,与省市其他防控部门协同作战,做到信息共享,从而加快调查速度,也提高了信息准确性。“包括确诊患者在居住的小区中的行程,什么时间进的单元门,乘电梯还是走楼梯,中间触碰到哪些物体,都要进行调查。”
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面向全市公开,会让更多老百姓做到心中有数。对于本小区有确诊患者,自己是否会成为密切接触者,是否需要自我隔离14天的疑问,陈叶表示,密切接触者有着比较明确的判定标准,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主要是指与确诊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显示与确诊患者有过面对面接触,或共用同一空间,以及其他可能造成感染的接触,都不必过分恐慌。”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岳雨
编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