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滨湖综合楼内进一步提倡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
驻滨湖综合楼各单位:
根据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及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滨湖综合楼日常运行实际情况,现对驻楼内各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资源节约意识
全体办公人员要继承和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以节约为荣,以浪费为耻,树立勤俭办公、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节约意识。
二、倡导资源节约行为
根据县公共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努力做到:
1.节约每一度电。
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减少照明设备耗能,工作完成后及时切断照明灯、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电源,养成随手关灯关机的良好习惯,避免“长明灯”、“长待机”现象发生。
要尽量少开空调,若天气炎热,需要开空调时温度设置尽量不低于26度,使用空调期间,不开无人空调,禁止开窗,以确保空调的使用效果。
要尽量少走电梯,提倡三层以下步行上下楼。
2.节约每一滴水。
要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用水完毕或发现龙头滴水现象,要随手关闭水龙头,坚决避免“长流水”现象的发生。
3.节约每一粒粮食。
要养成爱惜粮食的习惯,珍惜每一粒粮食;食堂将指派专人监管。
4.加强设施设备管护。
各单位发现楼内各种设施出现问题时,请及时主动与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科联系,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遵循“保养检查为主,维修更换为辅”的原则,加强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的管理,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三、强化资源节约责任制
各单位要将勤俭节约行为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区域,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注意每一个节约环节,堵塞每一个浪费漏洞。各单位、科室要加强资源节约的监督检查,把节能、节水、节材、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变成自觉的行动。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加强日常巡查,对存在浪费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询问、劝阻,屡劝不改者将建议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