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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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3日发表
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的通知》(交办运【2016】139号)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物流网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岫岩县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根据文件要求,在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交通、财政、国土、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物流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分工,协同解决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中的规划、土地、投资、运营等问题,统筹推进网络节点建设与发展。各级交通部门应加大对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筹措资金,纳入政府支持范围的场站建设项目应符合《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指南》的相关要求。
县交通局
2017年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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