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司法局灵山司法所对预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刘某某进行入户走访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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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10月21日,立山区司法局灵山司法所对预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刘某某进行了入户走访帮扶。
刘某某系危险驾驶罪预接收社区矫正人员,为湖北籍在鞍暂住人员。刘某某年近60,独自抚养非婚生子女,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灵山司法所在审前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刘某某的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对接协调,力争尽快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同时,灵山司法所提前介入、帮扶为主,三名工作人员自费为刘某某的孩子准备了衣物、玩具,送到刘某某的家中。司法所长张笑榕鼓励刘某某放下包袱,安心改造。
今后,灵山司法所将持续对刘某某进行帮扶和救助,让他感受到政府和社会对他的关爱,确保对刘某某社区矫正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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