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铁东区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对我区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铁东区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铁东区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铁东区学前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35号)和《铁东区2017-2019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鞍东政发〔2017〕4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现对铁东区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作出如下调整:
一、领导小组职责
1.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具体参加单位。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2.制定并实施铁东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3.统筹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4.研究和讨论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有关政策。
5.审议学前教育工作有关重要文件。
6.查处取缔无证照学前教育办学机构。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着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的任务,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学前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全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区学前教育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2.组织协调全区学前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及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3.筹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及专项活动,并抓好组织实施。
4.做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推进办公室的服务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发改局
1.负责协调上级发改部门制定和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做好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收费的备案工作。
2.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乱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并开展对乱收费行为整治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学前教育机构。
(二)区教育局
1.负责贯彻学前教育方针政策,制定学前教育有关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牵头组织实施。
2.结合全区人口分布、人口结构,统筹做好学前教育机构规划定点布局。
3.负责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及管理办法。
4.负责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事后监管工作。
(三)区民政局
1.负责制定有关政策,把社区学前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促进社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2.负责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并做好年检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在园贫困幼儿和残疾幼儿的资助工作。
(四)区财政局
1.负责经费保障和管理。将新建、改建、回购、置换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的比例不得低于7%,重点用于新建、改建公办园基本建设、运转、设施设备配备、保障教师待遇等。
2.配合区自然资源部门核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土地出让价款退还金额,规范做好土地出让金价款退还工作。
(五)区人社局
1.负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落实公办幼儿园有关人员招聘、调配及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等相关工作。
2.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有关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就业用工备案及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区住建局
1.会同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竣工进行验收。
2.配合区教育局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普惠幼儿园。
(七)区卫健局
1.负责制定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方面的规章制度。
2.负责监督指导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及医务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工作。
3.负责做好学前教育机构常见流行病的防控工作。
4.负责学前教机构教师和幼儿健康体检工作。
5.负责对0至6岁婴幼儿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知识的指导服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对卫生保健不合格的学前教育机构及非法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查处.
(八)区应急局
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安全监管工作。
(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负责对符合学前教育机构食堂开办条件的幼儿园所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2.负责对学前教育机构食堂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3.会同有关部门对存在食堂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和非法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查处。
(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会同有关部门对非法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清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整治、净化学前教育机构周边环境。
(十一)区审批局
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行政审批相关法规,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2.负责办理全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事项。
3.负责组织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踏、专业指导等工作。
(十二)公安铁东分局
1.负责学前教育机构治安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打击扰乱学前教育机构教学秩序、破坏周边治安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
2.与相关部门联合取缔非法学前教育机构。
3.在学前教育机构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根据需要设置交通管理设施,采取措施排除危及师生交通事故发生的隐患。
4.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学前教育机构园车进行审批
5.负责查处未取得园车标牌的车辆及驾驶员。
6.会同消防部门做好学前教育机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三)自然资源局一分局
1.在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中,要将幼儿园建设时限以及开发商无偿代建等内容做为土地出让方案和土地出让合同中必要条款予以明确。
2.对擅自改变配套幼儿园土地使用性质、侵占幼儿园用地的行为,由自然资源局依法予以处罚。
3.负责各类型幼儿园特别是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改造老城区、新建住宅小区中、配套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并符合国家卫生和安全标准。
4.审查新建住宅小区规划方案,凡未按要求配建幼儿园的,其规划方案及有关证件将不予审批或核发。
(十四)区消防救援大队
1.负责为新审批的学前教育机构提供消防设计标准,并出具消防合格证明。
2.负责做好学前教育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培训指导。
3.负责查处未取得消防合格证的学前教育机构,并出具检查结果。
4.负责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十五) 各街道办事处
1.按照学前教育属地化管理原则,配备学前教育管理专职负责人,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学前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对学前教育机构周边的流动摊点进行清理整顿。
3.负责所辖区域内学前教育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4.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机构可能发生的矛盾冲突及各种安全事故要有应急管理预案。
***:铁东区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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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晓东 副区长
副组长:谭富鑫 区教育局局长
组 员:吴太一 区发改局局长
马 刚 区民政局局长
于惠明 区财政局局长
蒋北华 区人社局局长
张明照 区住建局局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天旻 区卫健局局长
尹国刚 区应急局局长
程 明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 宇 区营商局局长、审批局局长
张 健 公安铁东分局副局长
杨清雯 市自然资源局一分局副局长
江洪飞 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王 洲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迟 祥 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凯闻 园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振宇 山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迪 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强 长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迟晓东 湖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 勇 新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毕晓丹 旧堡街道办事处主任
侯祖光 大孤山街道办事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