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集中约谈近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地区和典型违法行为单位
7月20日,省安委办集中约谈近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地区和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单位。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厅长冯仕文主持约谈。省应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叶文邦、厅党委委员李钢平和成都铁路监管局、省铁建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并提要求。
约谈指出,截至7月18日,全省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467人,同比下降26%和29.5%,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4月份以来,全省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4起,分别是:4月25日,毕节市威宁县二轮摩托车与重型仓栅式货车碰撞,致3人死亡;5月12日,铜仁市玉屏县电动三轮车与重型自卸货车碰撞,造成4死亡2人受伤;毕节市纳雍县董地乡长寨砂石厂在爆破过程中产生落石,致3人死亡、2人受伤;7月15日,黔南州独山县贵南高铁中铁四局五标段桥墩桩孔爆破施工,致4人死亡4人受伤。另外,1月29日,贵州远洋化工有限公司贵J3868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贵J0699挂重型罐式半挂车,在兰海高速公路1556公里850米处失控与三辆小型客车碰撞,载有硫酸的罐体侧翻,致4人重伤、4车损坏及危化品(硫酸)泄漏。这些事故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业主施工监理三方责任模糊、违法分包等问题。
约谈指出,4起较大以上事故和贵州远洋化工有限公司典型违法行为的发生,反映了部分地方和部门红线意识不强、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意识,没有真正把握红线是不可逾越的重大规矩,没有深刻认识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造成的危害性;没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没有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甚至存在责任“虚化”、“软化”和“责任悬空”;排查整治搞形式走过场,没有突出实效,部分地方隐患排查停留在方案上、报表上和形式上;监管执法“轻飘飘”,没有形成有效威慑等共性问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彻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力度,确保查处及时、追责到位。同时,将建立整改诚信承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宣传报道和公开曝光,推动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责任,达到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目的。
约谈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发扬抓具体抓深入的作风,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三管三必须”责任,持续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落实“双防”“双控”体系,强化监管执法,严格追责问责,较真碰硬地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干实绩来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会上,威宁县、纳雍县、玉屏县、独山县人民政府负责人陈述汇报了相应事故的原因分析、调查处理及对策措施;纳雍县董地乡长寨砂石厂、贵州铭豪爆破监理有限公司、贵州远洋化工有限公司、沪昆铁路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黔南政通爆破拆除有限公司、广西宁铁咨询监理集团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对事故或违法行为进行陈述说明,汇报企业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采取的整改措施等情况;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安委办负责人就约谈事项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