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铁东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鞍东政发〔2015〕13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讨论通过,现将《2015年铁东区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8日
2015年铁东区地震应急预案
为提高对地震危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理能力,使防震减灾应急工作快速、高效、协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调度下,根据突发地震灾害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区内地震灾害的监控、预警、报警、应急响应、应急终止及善后等工作。
2.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明确本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的规范性工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权限和义务。
3.依靠科学,注重实效。制定、修订应急预案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防震应急救援的水平。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辽宁省地震应急预案》和《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
三、现状与趋势
鞍山是一个地震多发型地区,是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我市地质构造复杂,在未来若干年中,既有发生5级至6级中强地震的危险,又有发生6级以上强破坏性地震的可能,防御地震灾害形势仍很严峻。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东区域内的特别重大、较大地震灾害的应急行动。
五、组织机构
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李树凡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霍庆久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丙一 城南新城管委会副主任
于长波 区武装部部长
成 员:张连虹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联主席
赵宇光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谭富鑫 区发改局局长
金 宝 区教育局局长
苏 怀 区科技局局长
张海东 区民政局局长
王大元 区财政局局长
王乃山 区住建局局长
郑 岩 区卫计局局长
杜 伟 区环保局局长
韩维宇 区服务业局局长
高先正 区安监局局长
宋新林 区交通局局长
谭世斌 区住建局副局长
赵世权 公安局铁东分局副局长
何晓龙 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刘晓红 对炉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刚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连川 钢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欣 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 桦 胜利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如庆 园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德武 山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军 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世明 长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广利 东长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宇 湖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志成 常青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繁波 新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丁 锐 旧堡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文威 大孤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地震趋势意见,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单位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
(3)协调区武装部、公安分局和区消防大队迅速组织参加抢险救灾;
(4)视灾情请求市地震局派员援助;
(5)视灾情请示市政府启动地震应急预案,并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
(6)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
3.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由区政府应急办会同区住建局,组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乃山兼任。
4.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汇总灾情信息,上报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并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2)协调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有关工作;
(3)督促、落实指挥部抗震救灾工作指示和措施;
(4)协调各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工作。
六、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机构
1.抢险救灾与次生灾害防治组
成员:区武装部、铁东消防大队、区环保局等部门。
职责:负责制订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送工作,清理灾区现场。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
2.物资供应与灾民安置组
成员: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和区交通局等部门。
职责:负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组织调集、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指导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3.社会治安组
成员:公安铁东分局、区安监局等部门。
职责:负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等重要场所的警戒,积极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4.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成员:区卫计局、区防疫站等部门。
职责: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检查、监测灾区引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爆发流行,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
5.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
成员:区委宣传部等部门。
职责:负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分析。
七、应急准备和保障
1.加强防震减灾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区、街、社区三位一体的指挥体系,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我区管理体制,明确各单位管理职责,强化管理职能,实行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工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为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预案的编修与管理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府及其有关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部门、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本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政府临震预报发布后,各办事处应在公园、学校操场、街心空旷绿地等设置紧急避难场所,保障临时安置避难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4.群众安全防护的保障
各有关部门、各办事处具体制定群众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5.抗震救灾的培训与演练
区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防震减灾知识培训与演练计划,适时组织地震防震减灾知识培训及专项演练或联动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