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21家企业获质量管理奖
日前,海城市21家企业荣获2017年度省名牌企业、鞍山名牌企业质量管理奖。
2017年,海城市有9家企业获得辽宁省名牌产品,12家获得鞍山市名牌产品。对获得名牌产品的企业,海城市拨出专款给予奖励。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调动企业积极性,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海城市制定了《海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明确了奖励政策、认定程序、监督办法和资金保障,保证了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参与评奖。同时,海城市还制定了《海城市质量提升行动文件汇编》,对8个方面的质量提升工作,制定了更加细化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让企业清楚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具体内容,增强了企业创建名牌产品的主动性。特别是一些规模经营企业,在创建名牌产品和质量提升工作中,既结合实际做出“近中远”规划,又舍得投入研发资金,因而产品质量大幅度提升,名牌产品获利空间明显增加。截至今年三月末,全市已累计拨出奖励资金260万元,先后有32家荣获省名牌产品、鞍山名牌产品企业得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