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核销所需材料
注:按新政策规定享受待遇人员的生育起止时间,如下表(即2014年9月26日后休产假或未休完产假者)
第一胎的:
晚育的 | 自然产(158天)2014.4.21至今 |
难产、剖宫产(173天)2014.4.6至今 | |
多胞胎的在上述日期提前15天(2014.4.6至今和2014.3.22至今) | |
男职工护理假(15天)时间同上 | |
非晚育的 | 自然产(9 8天)2014.6. 20至今 |
难产、剖宫产(113天)2014.6.5至今 | |
多胞胎的在上述日期提前15天(2014.6.5至今和2014.5.21至今) |
第二胎的
晚育的 | 自然产(158天)2014. 6. 20至今 |
难产、剖宫产(173天)2014. 6.5至今 | |
多胞胎的在上述日期提前15天(2014.6.5至今和2014.5.21至今) | |
男职工护理假(15天)时间同上 | |
非晚育的 | 自然产(9 8天)2014.6. 20至今 |
难产、剖宫产(113天)2014.6.5至今 | |
多胞胎的在上述日期提前15天(2014.6.5至今和2014.5.21至今) |
一、所需资料(2014年9月26日后休产假或未休完产假者)
1.生育的:(1)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在本网站自行并填写),(2)生育证明(即一孩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定点医院诊断书、(5)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收据),(6)病人费用清单(用药明细),(7)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单(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写明账号、开户银行、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此支付单在社保三楼工伤生育审核处领取)。(8)鞍山市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缴费人数核表(在本网站自行并填写)
2.男护理假的:(1)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在本网站自行并填写),(2)生育证明(即一孩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单(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写明账号、开户银行、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此支付单在社保三楼工伤生育审核处领取)。(5)鞍山市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缴费人数核表(在本网站自行并填写)
3.流产的:(1)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在本网站自行并填写),(2)生育证明(即一孩登记单)、街道和单位出据的无孩证明,(3)门诊病志或出院小结,(4)定点医院诊断书、(5)收据原件,(6)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单(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写明账号、开户银行、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此支付单在社保三楼工伤生育审核处领取)。(7)鞍山市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缴费人数核表(在本网站自行并填写)
4.异地生育的:另需单位和异地生育所在街道开具的证明。
二、所需资料(2014年9月25日前已休完产假的)
1.生育的:(1)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在本网站自行并填写),(2)生育证明(即一孩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5)定点医院诊断书、(6)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收据),(7)病人费用清单(用药明细),(8)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单(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写明账号、开户银行、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此支付单在社保三楼工伤生育审核处领取),(9)参保单位申报表、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复印件及原件(出生前10个月的缴费单复印件及办理报销手续近两个月的缴费单原件。例如2014年1月1日出生,出示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的缴费单复印件)。
2.男护理假的:(1)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在本网站自行并填写),(2)生育证明(即一孩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5)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单(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写明账号、开户银行、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此支付单在社保三楼工伤生育审核处领取)。(6)参保单位申报表、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复印件及原件(出生前10个月的缴费单复印件及办理报销手续近两个月的缴费单原件。例如2014年1月1日出生,出示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的缴费单复印件)。
3.流产的:,(1)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在本网站自行并填写),(2)生育证明(即一孩登记单)、街道和单位出具的无孩证明,(3)门诊病志或出院小结,(4)定点医院诊断书、(5)收据原件,(6)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单(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写明账号、开户银行、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此支付单在社保三楼工伤生育审核处领取)。(7)参保单位申报表、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复印件及原件(出生前10个月的缴费单复印件及办理报销手续近两个月的缴费单原件。例如2014年1月1日出生,出示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的缴费单复印件)。
4.异地生育的:另需单位和异地生育所在街道开具的证明。
三、生育保险定点医院
鞍山妇儿医院,鞍山中心医院,鞍山中医院,鞍山二院,鞍山三院,鞍山铁东总医院,鞍山双山医院,鞍山铁西医院,鞍山长大医院,鞍山德馨医院,鞍山灵山医院,鞍山金普医院,鞍山立山区医院
四、办理业务时间为每月11-13日(3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五、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单于核销次月5日后在工伤生育审核处领取。
***: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