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核发210681202006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技术要求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东港康恒能源环境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名称: 东港市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3、建设位置: 东港市马家店镇周家岗水塘东南侧
4、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8969.34米2(地下建筑面积:996.80米2)
5、建筑层数: 7栋1层、1栋2层、1栋3层、1栋7,-1层
二、具体内容:
根据2020年第11期东港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东发改审批字【2020】169号、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图。经我局审核,同意你单位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新建建筑面积为18969.34米2(地下建筑面积:996.80米2)。详见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面积计算书,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X020101)要求及批准的施工图纸【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实施。
2、该项目经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放线,报我局验线,并到人防、消防、住建、生态环境、供电、水务等相关部门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3、该项目需满足消防要求,并经消防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该项目需满足人防要求,并经人防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该项目需满足环保要求,并经生态环境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6、该项目须严格按照《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进行绿色建筑设计。
7、该项目须严格按《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内容执行,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公布时间自批后到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8、工程竣工后,请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等材料到我局办理规划核实手续。经自然资源、消防、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有效期限为一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只能进行一次,延期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自行失效。
10、未经批准,不得更改建筑位置、面积、立面造型、使用功能以及上述条款规定。
马家店焚烧厂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