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委召开十三届十四次全体会议
11月17日,振兴区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审议《中共振兴区委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讨论稿)》,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振兴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振兴区委书记栾春新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振兴区委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讨论稿)》。区委书记栾春新传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就《责任分工方案》作说明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宁国军传达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
振兴区委委员、区委候补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各部委,区人大各委,区政府各部门,区政协各委,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各镇街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区纪委委员、监委委员;中、省、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两代表一委员”中部分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