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公告宁浦预转〔2021〕31号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拟农用地转用(使用国有土地)公告
宁浦预转〔2021〕31号
虎桥路(浦滨路-横江大道)项目土地相关使用(权利)人:
为规范建设用地程序,加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管理,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虎桥路(浦滨路-横江大道)项目拟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以下简称农转用)∶
一、拟农转用范围
拟农转用地块位于江浦街道(四至范围为:起于浦滨路,止于横江大道,详见附图),面积为2.1686公顷,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拟农转用目的
经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批准,立项批复文号为浦行审投字〔2021〕121号,本地块拟用于虎桥路(浦滨路-横江大道)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7日,由江浦街道办事处对拟农转用土地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上述范围内相关使用(权利)人予以支持和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农转用地块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抢栽抢种;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办理入户或分户;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附图:拟农转用土地范围图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