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采取三项措施开展药械安全五大行动专项整治活动
目前,义县共有药品经营企业8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4家,医疗机构326家,药械安全监管工作特别重要、非常繁重。根据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五大行动”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一个月来,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科、药品检验科和医疗器械监管科全体执法人员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具体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局、各基层所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分管区域的药品经营企业实施“地毯式”监督检查,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近期,县局药械科室执法人员在分管局长的带领下,利用一周的时间深入到全县11个基层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药械安全“五大行动”督导工作。
二是严字当头,消灭安全隐患。根据文件中药店和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重点,监管人员要求药店和医疗机构经营资质必须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主动向社会作出“三不”承诺—即“不经营假劣药品,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非法回收药品”;采购药品和器械必须索证索票,并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和销售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药店经营场所和药品的分开摆放应符合要求,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进行登记。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遵循“四个最严”的基本要求,做到检查一家规范一家,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惩处,消灭安全隐患,提升监管水平和公众满意度。
三是加强引导,确保药械市场安全稳定。县局和各基层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宣传引导,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将引导和规范同步落实,决不能让检查流于形式,确保全县药械市场整改到位,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保证辖区百姓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