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真情高效办实事 联想公司赠锦旗表感谢
2015年3月12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联想公司投诉,称华园商厦内3家电脑经营户未经该公司许可,擅自在店牌上标注“联想”注册商标和“联想专卖店”等内容。接到举报后,局机关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证实华园商厦内这三个电脑经营户销售的“联想”牌电脑是正品,但经营者未经联想公司许可,打出“联想专卖店”的招牌,与实际情况不符,容易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误认为其是经联想公司授权的商店。局执法人员责令这3个电脑经营户七日内撤下“联想专卖店”的招牌,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2015年3月27日9点,联想公司经理及工作人员带着两面锦旗来到我局,“我们向细河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公交科白松科长表示感谢”,说着就展出了“维权先锋、执法楷模”、“热情服务、廉洁高效”两面锦旗。联想公司经理表示:“我们举报后本以为一两个月以后才会解决,没想到第二天就解决了,在其他城市我们也投诉过有关问题,但都是一拖再拖,阜新市细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最高效的”。
锦旗是感谢,更是肯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提升维权服务水平,强化法治、维护公平、保障民生,树立高效廉洁的政府形象,推动工作创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