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扎实推进城镇实名制就业工作
城镇实名制就业是检验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施。区人社局始终坚持把城镇实名制工作作为就业服务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入手,从健全管理制度下力,以提高就业质量为落脚点,扎实推进城镇就业实名制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扩大《就业失业登记证》发证登记范围。按照“分类实施、逐步推开”的原则,扩大《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证登记范围,尤其将被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以及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全部纳入到城镇实名制就业登记范围。二是补办已就业人员的实名制就业登记。将已就业但未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作为工作重点,及时补办就业状态,提高我区城镇实名制就业登记率。三是形成推动城镇实名制就业登记工作合力。强化就业、仲裁、监察等部门联动,将城镇实名制就业作为用人单位或个人办理相关业务的前置条件,形成推动城镇实名制就业登记工作合力。四是建立城镇实名制就业登记月度通报制度。对新增就业实名登记人数与新增就业人数进行比对,每月进行通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城镇实名制就业6500人的目标任务。
通过城镇实名制就业的开展,完善了辖区内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能够掌握劳动力基本情况、就业培训愿望等信息,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为辖区内的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信息和更为优质、高效、便利的公共就业服务。(人社局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