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2019年3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29日弓长岭区行政审批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4月12日-2019年4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9-5809172
传 真:04195809-070
通讯地址:辽阳市弓长岭区雷锋街1号
邮 编:111008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辽阳市弓长岭区瀚声矿业有限公司矿石粗加工及矿 区辅助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 | 辽弓行审发〔2019〕11号 | 2019-3-29 |
弓长岭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4月12日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