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情况公示内容(批次号1240受理编号X2G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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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5月07日发表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情况
受理编号:X2GX202****10033
交办问题:投诉人反映永福华源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海康启明颜料有限公司、广西桂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督察组进驻广西后,用停产的方式逃避监管,属地环保部门也用停产回应上级。投诉人希望密切关注企业动态,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责任单位
永福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一)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公示期为7天,监督电话:县政府办电话:8512230,县整改办电话:8516628
永福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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