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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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27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6863066
通讯地址:太原市晋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邮编:030025
关于2023年4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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