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第十八批编号X06240042)
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我区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五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八批编号X4500***********042:反映金朋石场(广西钦州市金朋石业有限公司)开采过程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农田位于钦北区大垌镇平山村委山宅自然村),石场造成该平山村下游农田被埋,震裂村民的民房,产生噪声扰民,尘土飞扬,破坏水源及农田灌溉水。石场的运输车辆破坏村民自建道路,存在安全隐患。村民采取堵路对抗,致12人被行政拘留。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西钦州市金朋石业有限公司,位于钦北区大垌镇平山村委山宅自然村内,目前停工整改中。
(一)环保等相关手续审批情况
2016年12月23日,钦州市钦北区付家石场通过钦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关于钦州市金朋石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花岗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钦环验字〔2016〕54号);2009年6月19日,通过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关于钦州市钦北区金朋石场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钦北水保字〔2009〕8号);金朋石场还持有2017年8月18日钦州市钦北区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20年8月;2017年11月20日,钦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8月;2017年3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等审批手续。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金朋石场碎石机、传送带等生产设备上配套建设有水喷淋降尘装置。
(三)历史投诉情况
该案件为重复报件编号: D4500***********066、D4500***********067、D4500***********082、D4500***********083、D4500***********084、X4500***********012、D4500***********008、D4500***********061。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查,群众举报的金朋石场位于钦北区大垌镇平山村,经营企业为钦州市金朋石业有限公司,该石场相关证照齐全。
群众举报的农田被填埋问题,经现场勘察,金朋石场在矿区用地范围内堆场堆放了大量废泥,堆场周边建设有挡土墙,两边各建设有一个沉砂池,石场产生的泥水经沉砂池沉淀后排到排污沟,并种植树木、草皮防止水土流失。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没有发现下游农田被埋污染问题,部分农田已种有农作物,部分农田丢荒。经进一步核查,2016年汛期期间强台风强降雨造成金朋石场堆放的泥沙碎石被雨水冲刷流到周边农田,污染了约5亩农田,当时经大垌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金朋石场已于当年进行了整改,清理了农田内的泥沙碎石,恢复了农田耕种条件,并对受污染农田的农户进行了赔偿,2018年6月18日现场调查认定,该5亩农田可以耕种。群众举报反映农田被填埋无法种植问题不属实。
群众举报的石场扬尘和噪音问题,经现场检查,金朋石场在碎石机、传送带等生产设备上配套建设有水喷淋降尘装置,喷淋装置使用功能正常(打开可喷淋),进出石场生产区约20道路两旁设置有水喷淋设施;运输车辆在进出石场的道路行驶具有少许扬尘现象;石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炸药爆破和碎石作业不可避免产生一些噪音。群众反映的扬尘问题属实。
群众举报反映房屋被震裂未得到处理问题,针对此事,群众曾通过信访方式要求政府协调处理,我区按照信访程序进行了协调处理和答复。群众向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举报后,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面对面接访了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并组织石场方和群众双方进行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房屋被石场震裂问题因无确凿证据证明属石场原因造成,我区无法界定责任主体,在本次接访和历年的处理意见中均提出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再根据鉴定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但由于开展鉴定需要鉴定费用,按照市场咨询价监测鉴定一个监测点约2万元至2.5万元,在解决鉴定费用方面,我区按照“谁主张权益谁举证” 的原则,提出如鉴定结果属石场开采原因造成房屋开裂则由石场承担鉴定费用并根据责任进行相关赔偿,如鉴定结果不属石场原因则鉴定费由群众承担,但群众不同意此处理方式,因此无法界定责任方,我区无证据要求石场进行赔偿。因该问题属权益纠纷问题,如群众不同意我区处理意见,我区只能引导群众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走访附近村庄部分群众和村干部,石场开采范围不在已划定的集中饮用水源范围。目前两石场处于停产整顿中,没有发现新的破坏水源及农田灌溉水的情况。
关于群众投诉称石场的运输车辆破坏村民自建道路,存在安全隐患。村民采取堵路对抗,致12人被行政拘留。此问题不属于环保问题,我区引导群众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处理情况
(一)现场责成石场立即清理沉砂池和排污沟,砌高堆场周边的挡土墙并加厚,厚度为原来的两倍以上,防止污水外溢和泥土冲到农田。截止6月21日,沉沙池清理工作和加高加厚挡土墙施工基本整改完成。
(二)现场责成石场立即将堆场堆高的废泥清运处理或迁移到安全地点平整好并及时覆绿。6月21日,废泥已转运清理。
(三)责令石场碎石脱泥生产线立即停工整改,进一步完善防尘设施,并加强日常生产管理,防止扬尘污染问题。现金朋石场已全面停产整改。
下一步,我区将加强对石场生产、运输过程的监管工作,切实减少扬尘和噪音污染问题,积极做好群众政策解释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主张权益。同时,对于涉及非环保性问题,引导其通过司法等途径解决。
2018年6月27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