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钦北区第五届政务公开日暨2017年第一次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40号)、《关于举办第五届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钦州市第五届政务公开日暨2017年第一次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举办钦北区第五届政务公开日活动暨2017 年第一次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钦北区第五届政务公开日活动主题为:“推进政务公开,助力经济发展”。
二、时间地点
(一)活动时间
10:00-12:00。
(二)活动地点
1.政务公开日活动地点设在钦北区政务服务中心门前。
2.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协调会地点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三、活动内容
(一)政务公开日活动
1.参加人员
区发改局、住建局、农机局、地税局、卫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林业局、国税局、民政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利局、文体广电局等单位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
2.活动形式
通过板报展览和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的形式宣传国家、自治区、市和我区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政策,尤其是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并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部门关于推进改革、服务民生等政策的各类最新信息。
(二)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
1.参加人员
(1)区发改局、工信局、国土资源钦北分局、环保钦北分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分管领导及涉及审批工作的相关人员,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各项目业主及相关人员。
2.审批项目范围、内容和方式
(1)项目范围:需报市、区审核审批的项目,区级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
(2)主要内容:区审批权限内的投资许可(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林地、用地、水保等事项的审批;衔接需报自治区和市审批核准的项目;协调需提请区相关主管部门或审批部门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
(3)办理形式:由重大项目联合审批主(协)办部门与项目业主进行项目对接审批。
四、任务分工
(一)各相关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及行政审批工作的分管领导要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日活动,到现场与群众互动,解决项目审批及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活动经费统一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向区政府申请。各单位准备好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宣传材料,包括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服务手册、审批流程图、政策简介、知识问答、依申请公开流程等。
五、其他事项
(一)请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卫计局、农机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统一制服的部门,着制服参加活动。
(二)各有关单位要向区发改局报送联合审批活动项目清单。区发改局负责通知组织各单位和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照审核联合审批活动项目范围,对符合要求的项目,逐项与项目业主对接。对未完成的审批事项,督促项目业主加快编制报批材料,并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活动现场审批效率。各审批部门要认真对参加活动的项目进行现场咨询、审查、审核,具备条件的要当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不能进行现场审批的项目,要向业主解释项目审批所需条件,并承诺当项目符合审批条件后尽快办理审批手续。
(四)做好活动成果统计工作。联合审批活动结束后,各审批部门要逐项记录项目办理情况,及时将办理进展情况表分别报送区发改局(联系电话:3686980)和区政务服务管理办(联系电话:3607518)。
(五)做好宣传报道。请区委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六)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于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务公开事宜联系人:凌熔唯,电话:3607518,传真:3607518,电子邮箱:qbqzw@163.com;联合审批事宜联系人:吴杰,电话:182****0695。
***:1.活动报名表
2.钦北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办理进展情况表
2017年5月24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