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应急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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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30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等规定,对浦北县丰万商行等65家烟花爆竹经营店(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已到期失效,决定予以注销,现予公告。
***: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经营店(点)名单
浦北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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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23:09: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