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6〕0045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181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6〕0045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杨和镇江肇高速以南、迎春以北YM-A02-2-1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9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YM-A02-2-1地块位于高明区杨和镇江肇高速以南、迎春以北,用地面积为9033.8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0.8≤容积率≤3.0、35%≤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6〕0045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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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045杨和镇江肇高速以南、迎春路以北地块设计条件(9033.8)-设计条件布局.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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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045杨和镇江肇高速以南、迎春以北地块(9033.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