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拟入住人才公寓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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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17日发表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05960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3-06 | ||
标题: | 2023年春季拟入住人才公寓人员公示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3-03-06 | 终止时间: | 2023-03-10 | 来源: | 中共枣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根据《枣阳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枣组文〔2020〕16号)规定,近期我们组织开展了2023年春季人才公寓申报审核工作。经认真核查学历(职称)、劳动人事关系、本人(及配偶)在枣阳有无房产等情况,徐丹枫、贺函、申梦竹三名同志符合申报资格要求,拟同意入住人才公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向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通知本人办理租住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0710-6228969,电子邮箱:938260616@qq.com
***:2023年春季人才公寓拟入住对象名单
中共枣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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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春季人才公寓拟入住对象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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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2:04: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