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终获偿锦旗送***——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助力打工人维权
2023年2月21日,牛某来到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特意送上了一面写有“维护公平,捍卫正义”的锦旗,对法援中心为他提供的帮助表示由衷地感谢。
牛某于2021年3月3日入职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某某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单位安排牛某到陕西某某电池项目工作,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1年3月4日,牛某与周某等四人从事拆迁彩钢棚工作时,由于江阴市某某工程安装有限公司的现场经理指挥不当,且未配备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牛某从棚上跌落而受伤住院。事故发生后,因单位没有给牛某缴纳工伤保险,也不为牛某申请工伤,致使其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给牛某造成重大伤害及损失。
2021年4月13日牛某到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律师的帮助下,确认牛某与江阴市某某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人仲案字〔2021〕第813号裁决书裁决)。牛某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用等损失,单位置之不理。
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2021年6月5日牛某再次到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因本案的劳动者在上班第二天受伤,案件证据材料较少,确认工伤难度较大。在律师的代理下,经过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认定、工伤赔偿程序,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终江阴市某某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支付牛某医疗费5538.3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56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79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45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352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352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260元、江阴市某某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为牛某补缴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期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
(通讯员:刘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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