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充电桩建设单位:
根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情况的通知》(汕市发改函〔2023〕42号)要求,为做好华侨试验区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华侨试验区直管区内,符合《广东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要求、建成投运并竣工验收合格、此前从未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2022年接入“粤易充”平台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
二、补贴标准
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60元/千瓦,实际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进行折算。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四、补贴流程
(一)企业于截止日期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汕头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请表(***);
2.充(换)电设施竣工验收证明资料(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充(换)电设施产品质量、施工质量、电气安全、计量系统、电能质量等指标,以及与整车充(换)电接口、通信协议的一致性检测和调试)和验收方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粤易充)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充(换)电设施站点形象照片(照片应含充(换)电设施型号、输出功率、地理位置信息);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二)华侨试验区经济发展局负责接收单位申请材料,并自材料接收日起1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和双休日顺延),按照《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抽查后,出具审验结果,作为后续发放补贴依据。
五、其他事项
对不如实提供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黑名单,并列入汕头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汕头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奖补资金申请表.doc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
(联系人:林璇燕;联系电话:88488307;电子邮箱:hwxqjf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