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溧)征告〔2022〕88号
2022年12月27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溧水区2022年度第1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112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我区柘塘街道集体土地9.3338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航空工业宏光年产4万套空降空投装备建设项目(工矿仓储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柘塘街道集体、空港社区交山三组、柘塘社区梅山二组范围内(详见附图)。征收面积具体见下表:
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表
单位:公顷
位置 | 地类及面积 |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柘塘街道集体 | 1.1428 | 0.128 | 0.6108 | 0.404 |
空港社区交山三组 农民集体 | 3.2966 | 2.9884 | 0.0003 | 0.3079 |
柘塘社区梅山二组 农民集体 | 4.8944 | 4.5175 | 0.0002 | 0.3767 |
三、组织实施
1、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补偿安置协议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费用,实施房屋补偿安置。
2、本次征收以2022年12月27日为基准日,确定社会保障费用筹资标准与保障对象年龄段。
四、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8日。
特此公告。
***: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