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垛镇黄邳村(黄三)水面对外发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1130D22120013
根据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兴化市千垛镇黄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 黄邳村(黄三)水面对外发包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2 个标段。
标段1:1、原仇金付,鱼塘,面积约为120亩(不丈量),标底价为800元/年/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所有年度总标底价480000元,发包年限5年,从2023年1月15日起至2027年12月30日止(不足五年按五年计算);投标保证金12000元。
标段2:2、原杨永明,鱼塘,面积约为36亩(不丈量),标底价为550元/年/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所有年度总标底价99000元,发包年限5年,从2023年1月15日起至2027年12月30日止(不足五年按五年计算)。投标保证金24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2年12月21日09时 - 2022年12月26日15时30分 在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报名。(注:投标人须2022年12月26日15时30分前缴纳总标底价和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2年12月27日09时 在 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如不按时进场招标,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杨永权 ,联系电话: 150****2222 。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方式,意向受让方自行登录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实名备案后方可报名(网上自行报名人,请在报名当天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意向流入方承诺书)。注册网址为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2、个人会员实名认证需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原件、***、办理***时预留的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
3、以上操作也可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4、网上成功报名后,待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报名方登录会员账号,查看缴款账号,或者以系统发送短信中的缴款通知单为准。
5、总标底价须本人自己操作缴费,并按系统发送短信缴费通知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到报名处缴至 千垛镇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账户名:兴化市千垛镇便民服务中心,账号:3212***********0111878),多余(竞价)部分以现金或报名处开具的预缴款凭证参加竞标(现金自行保管),如有疑问可咨询报名处或到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未中标方所缴纳的总标底价、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退还,总标底价、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 竞 价 方式。竞价顺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竞价人须按规定报价,如放弃或不进场招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7、项目成交后,招标见证费按总成交价的5%收取,由村和中标方各负担一半。
8、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9、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0、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者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者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11、本公告在 兴化市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jsnc.gov.cn/)及_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顾志会 ,联系电话:153****5958 。
兴化市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盖章)
2022年12月20日
承 包 合 同 书
甲方:千垛镇黄邳村(黄三)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好集体资源,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请示镇资源管理中心批准,将黄邳村(黄三)刘家田及附近小塘进行公开发包,经公开招标由乙方中标,具体事项特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范围:甲方提供刘家田鱼塘,面积约120亩(两个塘100亩+20亩的面积)不丈量。其四址为:东至圩、西至黄四圩、南至圩、北至黄二南圩,承包给乙方养殖(南圩与南黄鱼塘
交界处小河不在承包范围)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约为5年,自2023年1月15日至2027年12月30日止(不足五年按五年计算)。
三、交款方式:实行抵押承包,一次性上交人民币 元(¥: )
四、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只能以现状塘口养殖,不得自行分塘,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转包,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资源办、法服所见证后生效。
2、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不法侵权行为,甲方可协助乙方调解和处理,情节严重交司法机关处理。
3、乙方在承包期内,根据自己的养殖需要自行加固圩堤,所需费用自理,其中100亩的塘西至黄四圩必须乙方自己建圩(依靠黄四圩堤建圩,并且圩堤上部宽度不得低于2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承包期满后,不得人为的破坏圩堤和要求补贴。
4、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无条件让出所有承包面积,到期不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所投入的一切财产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不得影响下一轮发包。
5、资源管理费由甲、乙双方各半负担。
6、乙方在承包期内,如上级部门要求征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可帮助乙方向上级部门争取补贴。
7、在承包期内,如遇特大洪涝灾害,乙方必须加固好圩堤,增强鱼塘的防洪能力,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且不得延长承包期。
五、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合同法》规定,处以总承包金20%的违约金,如上级部门征用,不作违约处理。
六、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鉴、见证单位见证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兴化市千垛镇黄邳村(黄三) 鉴证单位:
代表:
乙方:
2022年 月 日
承包合同书
甲方:李中镇黄邳村(黄三)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好集体资源,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请示镇资源管理中心批准,将黄三南大河鱼塘进行公开发包,经公开招标由乙方中标,具体事项特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范围:
甲方提供南大河鱼塘,面积约36亩,四址为:东至拱桥坝头、南至闸口坝头、西至兴黄公路 、北至东六十,承包给乙方养殖(“三不管”不在承包范围内)。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约为5年,自2023年1月15日至2027年12月30日止(不足五年按五年计算)。
三、交款方式:
实行抵押承包,一次性上交人民币 元(¥: )。并一并交纳开放段口保证金10000元,农忙期间乙方必须配合周边农户开放段口生产收割,如顺利开坝村每年年底返还乙方保证金2000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只能以现状塘口养殖,不得自行分塘,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转包,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资源办、法服所见证后生效。
2、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不法侵权行为,甲方可协助乙方调解和处理,情节严重交司法机关处理。
3、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需造桥打桩等工程建设乙方不得阻拦,甲方不予赔偿。乙方根据自己的养殖需要自行加固圩堤,所需费用自理,与甲方无关,承包期满后,不得人为的破坏圩堤和要求补贴。
4、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无条件让出所有承包面积,到期不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所投入的一切财产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不得影响下一轮发包。
5、乙方在养殖中不得养殖河蚌。
6、资源管理费由甲、乙双方各半负担。
7、乙方在承包期内,如上级部门要求征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可帮助乙方向上级部门争取补贴。
8、在承包期内,如遇特大洪涝灾害,乙方必须加固好圩堤,增强鱼塘的防洪能力,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不得延长承包期。
9、乙方应保证塘内水路畅通,不得阻塞,如影响农业生产,甲方有权开挖,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10、在承包期内,周边农户为了生产收割必须浚深生夹河,乙方不得阻碍,甲方不补任何损失,乙方在捕捞时,如损坏农户农作物,由乙方赔偿,但不得阻止乙方捕捞。
五、违约责任:
在承包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合同法》规定,处以总承包金20%的违约金,如上级部门征用,不作违约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鉴、见证单位见证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兴化市千垛镇黄邳村(黄三) 鉴证单位:
代表:
乙方: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