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鱼梁洲生态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11月27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了解到,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11月25日全票表决批准了《襄阳市鱼梁洲生态保护条例》(以下简称《鱼梁洲保护条例》)。这标志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本月1号审议通过的《鱼梁洲保护条例》即将进入公布实施阶段。
鱼梁洲位于我市主城区汉江段中心,总面积达17.55平方公里,是“一心四城”国土空间格局的核心,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和优势。为加强鱼梁洲生态保护,发挥“城市绿心”的生态屏障和生态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把《鱼梁洲保护条例》列入今年立法项目,从立法层面确定了鱼梁洲“城市绿心”功能定位,为鱼梁洲生态保护提供了刚性约束。
《鱼梁洲保护条例》规定,鱼梁洲内所有的建设、管理、保护和利用等相关活动要遵守相关规划的规定,同时相关规划不能够擅自进行变更或者调整,确实因为需要、因为重大的事项或者重大利益需要调整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鱼梁洲保护条例》按照“不重复、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科学设置法律责任。对上位法已有明确法律责任规定的,不再重复规定。对上位法无明确规定或者规定较为模糊的“攀折、践踏、损毁花草竹木,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擅自摆摊设点、兜售物品”等行为设定相应法律责任,并区分情节轻重,综合运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罚款等多种措施,增强可操作性。
《鱼梁洲保护条例》还科学设计了鱼梁洲生态保护正、负面清单,全面系统加强鱼梁洲生态环境保护,并提出对水、土壤、大气、岸线等环保要素逐一进行规制,统筹推进洲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杨芳介绍:“正面清单内容主要为,结合鱼梁洲的自然禀赋和它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鱼梁洲的范围内能适度开展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活动;负面清单内容主要为,鱼梁洲内禁止新建扩建任何的工业项目或其他影响生态环境的项目。”
《鱼梁洲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鱼梁洲的生态屏障和生态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的空间结构,有效地解决鱼梁洲绿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鱼梁洲生态保护建立了长效机制。
来源:襄阳日报客户端 刘宇 文飞 周娜 责任编辑:王韵佳